燃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知青年代:从人世间开始 > 第211章 郑娟的升华(求月票)
要是在半年前,郑娟肯定听不懂他这些话。自从半年前,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亲生父母是港岛的富豪,眼界一下子就开阔了,想事情也比以前长远了许多。

  周秉昆常跟她说,这几年要低调做人,安稳过日子,多交些有本事、有上进心的朋友,为将来做打算。没必要去争那些虚名,当干部看着风光,其实处处受约束,哪有当工人自在。

  郑娟挽住他的胳膊,脑袋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声音软软的:

  “秉昆,你说得对,现在这样挺好,到点就能回家,还能天天陪着我。”

  她顿了顿,又抬起头,眼神里带着几分认真:

  “不过,这个唐向阳拿你的成果去谋好处,心术不正,你可不能跟他走得太近了。”

  周秉昆张开双臂,把她揽进怀里,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肩膀:

  “娟儿,唐向阳跟我说,当时是石晓光跟他说方案是石晓光的,他才敢拿去用的。

  后来技改搞砸了,他也没再来找我,想来这话也有几分真。

  虽说有点投机取巧,倒是挺爱钻研的,就是脑子笨了点,干活也算认真,没必要一棒子把人打死。”

  郑娟抬起头,眼里闪着灵光:

  “要是这样,倒是可以观察观察。你不是说,将来要是想造车建厂,需要很多人手么?有些人,现在就可以慢慢培养。”

  周秉昆心里一动,忍不住双臂一用力,把郑娟抱到自己腿上,低头吻了吻她的嘴唇,声音里满是笑意:

  “我的老婆,真是越来越聪明了。”

  郑娟脸颊一红,轻轻挣了挣,娇嗔道:

  “明天还要穿这条裙子去马帅那儿呢,松开,别把裙子弄皱了。”

  周秉昆的手伸到她后背,轻轻一拉拉链,裙子顺着光滑的肌肤滑落下来,他把裙子往旁边一放,一个翻身将郑娟压在身下,凑到她耳边,气息温热地低语:“

  这样,就弄不皱了。”

  说着,他伸手一拉灯线,“啪嗒”一声,屋里顿时陷入一片漆黑。

  郑娟“嘤咛”一声,伸手搂住他的脖子,两人的唇瓣轻轻贴在一起,温热的气息交织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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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军营,马家别墅。

  马帅的婚礼办得格外简单,门口连个大红喜字都没贴——马守常早就说了,不想让太多人来祝贺,更不想让人送礼,安安静静办了就好。

  别墅的大厅里,摆着两张大大的圆桌,每张桌子能坐十五个人。

  马守常和曲秀贞的老家都不在吉春,在本地没什么亲戚,外地的亲友也都没通知。除了郭丽的父母,周秉昆和郑娟,几乎都是马守常曲秀贞最亲近的人了。

  其余来的宾客,不是马守常部队上出生入死的老战友,就是军事学院的主要领导。这二十几个人,个个都是大干部,级别高得很。

  曲秀贞拉着周秉昆和郑娟,给众人介绍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掷地有声:“这是周秉昆,吉春拖拉机厂工人,是老马的救命恩人,也是老马的干儿子!”

  马守常只有马帅一个儿子,这干儿子,可不就是跟亲儿子一样亲?这么一来,在座的人都没把周秉昆和郑娟当外人,看向他们的目光里,多了几分重视。

  周秉昆心里当然知道,这份重视的意义。

  楼上的小屋里,阳光透过窗棂洒进来,落在郑娟和郭丽身上。

  郑娟正细心地给郭丽打扮,描眉、涂脂,不多时,就把原本就清秀的郭丽打扮得越发温婉动人。

  她看着镜子里的郭丽,满意地点点头,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递了过去:

  “郭丽,这对耳钉,是我和秉昆的一点心意。”

  郭丽连忙摆手,脸上带着几分歉意:

  “郑娟,爸妈说了,我们婚礼不收礼的。”

  郑娟抿嘴一笑,握着她的手,语气真诚:

  “那是对外人说的。你公公婆婆都认秉昆当成干儿子了,咱们就是一家人,一家人的东西,哪能叫送礼?你收着,不收,就是瞧不起我们了。”

  话说到这份上,郭丽不好再推辞,她接过首饰盒,轻轻打开,一对金镶玉的耳钉静静躺在丝绒衬垫上,玉质温润,金子耀眼,看得人眼前一亮。

  “真好看!”郭丽抬起头,眼里满是欢喜,“郑娟,谢谢你。”

  “一家人,客气什么。”郑娟见她收下,脸上也露出了真心的笑意。

  郭丽拉着她的手,语气亲昵:“等你和秉昆结婚,我和马帅也送一份大礼!还有啊,以后家里要是有人看病,就直接去医院找我,咱们是一家人,千万别跟我客气。”

  郑娟笑着应了一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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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的房间里,马帅和周秉昆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等着郭丽梳妆完毕。这个年代不兴伴郎伴娘的说法,郑娟帮着郭丽忙活,周秉昆就陪着马帅闲聊解闷。

  窗台上摆着一盘喜糖,周秉昆拿起一块剥开糖纸,放进嘴里,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化开。嚼着糖,随口问道:

  “马哥,马叔有没有跟你说,什么时候从建设兵团回吉春?”

  马帅点着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圈淡淡的烟雾,声音低沉:

  “你也不是外人,我跟你说实话。我爸说,要是现在就回吉春,我以后每一步升职,都会有人嚼舌根,说我靠关系。在建设兵团就不一样了,那边远,没人盯着,至少要熬到建设兵团部长这一级,才会想着把我往回调。”

  马帅的话,跟周秉昆心里想的差不多。

  父母在身边,儿子反而不好提拔,把人放远一点,才能避开那些闲言碎语,这道理,不管哪个年代都是一样的。

  周秉昆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爽快:

  “也行,家里这边有我呢,要是有什么事,你尽管吱声。”他顿了顿,又凑近了些,压低声音笑道,“还有一个星期你就回去了,可得抓紧把孩子要了。”

  马帅闻言,下意识地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笑意:

  “这个我懂……可要孩子这种事,也不是想就能要上的,顺其自然吧。”

  周秉昆见状,竖起大拇指,哈哈一笑:

  “这就对了!今天你也别喝酒,我跟着你,谁要是来敬酒,我替你挡着!”

  “行!”

  马帅点点头,眼里满是感激,

  “郭丽也说了,要孩子不能抽烟喝酒,争取这个星期就能怀上。”

  他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又道,

  “秉昆,有件事跟你说一下。昨天晚上,陶俊书给我家打了个电话,让我跟你说一声,她爸腰肌拉伤过,不能干太重的活。”

  周秉昆笑了笑,语气轻松:

  “这事我早就知道了。我们小组的活,重活都是我干,一般的活让曾刚干,不累的活分给老郝,老陶大多时候就打打下手,做点后勤的活儿。”

  马帅挑了挑眉,促狭地看了他一眼:

  “她这就是没话找话,不好意思直接说想你,只能拿她爸当由头。秉昆,要是陶俊书一直粘着你不放,你怎么办?”

  周秉昆脸上的笑容淡了些,语气却很坚定:

  “再有一年半,我就能跟郑娟结婚了。我一个有妇之夫,她就算粘着我,又能有什么用?”

  马帅嗤笑一声:

  “小姑娘要是喜欢上一个人,可不管什么有妇之夫,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多了去了。你小子,这是有艳福了。”

  “什么艳福,净是麻烦。”

  周秉昆无奈地摇摇头,语气郑重起来,

  “马哥,小陶是陶成的姑娘,陶成是我的忘年交,我不想让小陶受什么伤害。在北大荒那边,还得靠你多照顾她。”

  “行了,你放心吧!”

  马帅拍了拍胸脯,语气干脆,

  “有我在三师,她不会受一点委屈。就算哪天我调到兵团总部,也没人敢欺负她!”

  他的话音刚落,隔壁房间就传来了开门的声音。两人连忙起身,朝着门口望去。

  只见郭丽从屋里走了出来,上身穿着一件挺括的白衬衫,下身配着一条藏青色的半身裙,长发挽起,露出光洁的脖颈,整个人长身玉立,温婉动人。

  “郭丽,你真好看!”马帅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快步走上前,牵住了她的手,声音里满是惊艳。

  郭丽脸上飞起一抹红霞,莞尔一笑:“是郑娟给我化的妆,我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咱们下楼吧。”

  “嗯!”马帅重重地点点头,握着她的手,小心翼翼地像是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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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的婚礼,酒是少不了的。马帅肩负着要孩子的重任,敬酒的时候,端的都是汽水。无酒不成席,敬酒的担子,就落在了周秉昆的肩上。

  在这群军队和军校的干部眼里,周秉昆是马守常的干儿子,那就是自家人,代新郎敬酒,也可以。

  第一轮敬酒,用的还是几钱的小酒盅,到了第二轮,众人兴致上来了,直接换成了半两的大酒杯。酒是正宗的茅台,辛辣醇厚,一杯接一杯地往下咽。

  不知不觉间,一斤多的白酒就下了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