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说好的保卫科干事,你破什么案? > 第641章 引狼入室!
旌阳区、高新路、蜀光小区六单元、504号房。

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除了客厅亮著灯,两间卧室里的灯都是灭著的,并且,阳台、卧室的窗户都是拉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孟德海从厨房出来,用筲箕端来三碗刚做出来的面条,递给沙发上坐著的三个人。

「吃饭吧。」

「老孟,辛苦你了。」雷小军站起身,给旁边的同伴一人递了一碗面。

「不辛苦,江湖有难,我能帮肯定帮,不过……」孟德海警惕地望了望他身旁那两人:「你们到底犯了啥事儿?」

雷子笑道:「老孟,为了你好,你最好别问。」

孟德海心里非常忐忑,这伙人突然跑来自己家里,而且一人提著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这三个人不仅包不离身,而且还轮流睡觉。

不仅如此,昨天夜里他们进来的时候,那个穿高领毛衣的女人,还拿手枪抵在自己的脑袋上。

孟德海也是经历过事儿的,以前在山溪省挖煤的时候,枪没少见,他自己也玩过,所以他明白这玩意带在身上,具有多大杀伤力。

联想到这伙人从山溪省过来,他揣测他们是要干大事的,或者是已经干了什么犯法的事情?

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晚上,二十四个小时里,这帮人不准他出去,老婆和正在上初中的女儿也被他们关在卧室里,连电话线都给拔掉了。

这怎么搞?

孟德海想了半天,第一时间就想报警。

但他敢吗?万一不小心,连自己老婆孩子都会被搭进去。

他知道这雷子,也就是雷小军的为人,别看他笑吟吟的,在几年前他们在山溪省干抢劫的时候,雷小军是最残忍的。

在一次抢劫过程中,他把抢劫对象打的半死,还扒人家女孩的裤子,捂著人家嘴,在胡同里干那事儿。

还一边问人家有没有结婚,有没有男朋友。

完事后,雷小军拿走了人家身份证,当著那女孩的面,念出家庭地址,威胁说,你敢报警我找到你家里来,杀你全家。

那女孩报没报警不知道,不过当时被吓惨了,哭都不敢哭出声来。

除了雷小军,其他两个人孟德海不认识,一男一女,男的像是五十岁年龄,个子不是很高,短头发、方脸,不是很爱说话,一直在抽烟,且眉头紧锁。

女的二十几岁,她把高领毛衣竖起来,遮住嘴唇,白天没吃饭,所以孟德海没见到过她的具体面貌。

这会儿,女人伸手把毛衣领扯下来,孟德海才看清她长什么样子,脸盘清秀,单眼皮,并且还咂著嘴。

女人端起面碗,把嘴里的泡泡糖吐到茶几上,然后开始吃面。

见状,孟德海回到厨房,又端了两碗面条去卧室。

妻子和女儿躺在床头,看见他进来,急忙站起身来。

孟德海摇了摇头,刚想要用脚把卧室房门关上,便听见客厅传来雷小军的声音:「老孟,门别关。」

「哦,好,好。」

孟德海轻轻呼出一口气,把两个面碗递给妻子和女儿,妻子没接,而是从棉被里掏出女儿的笔记本,展示在他的眼前。

纸上写著:他们到底是谁?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为什么要来?

孟德海抿抿嘴,想了想后,稍微提高了嗓门:「我朋友,在这里住几天。」

妻子脸色苍白,因为她看见枪了,那个女的拿枪指著自己和女儿,让她们进去卧室,不要出声,不要大呼小叫。

都是普通老百姓,她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场面,虽然知道自己老公也不是什么好鸟,但有人拿枪闯进家里,这不妥妥的悍匪吗?

孟德海使劲向她摇头,然后撩开衣服下摆,从后腰掏出一把菜刀,递在妻子手上,再用力点了点头。

他看了一眼自己女儿,十几岁的丫头片子,眼神像是小动物那般害怕、无助。

「别怕。」孟德海小声说了一句,随后走出卧室,把房门轻轻关上。

因为一天没吃饭,所以沙发上的三个人,不消片刻,便把碗里的面吃光了。

孟德海坐在茶几对面,从兜里掏出香烟,递给雷小军。

雷小军接过后,递给旁边的方脸。

「雷子,是这样的,我老婆是有工作的,我女儿也在上学,昨天已经请了一天假,明天要是不去上班、不去上学,不是个办法呀。」

「那不行。」雷小军把香烟点上,摇头道:「老孟,我跟你说句实话,公安现在到处找我们,蓉城我们也不认识别的人,只能暂时在你这儿待一阵子……」

已经犯了事儿……孟德海眉眼一跳:「那我再让我老婆和女儿请个假?」

「不行。」说这话的是雷小军旁边这人:「这个屋子,谁也不能出去,也不能向外面打电话。」

孟德海斟酌道:「家里也没啥菜了,总得出去买点菜吧?」

「我明天早上出去一趟。」那女人抬起头来,从兜里掏出泡泡糖,塞进嘴里一片:「长富叔,咱们也不能一直待在这儿,也得出去看看情况。」

对方摇头:「太危险了。」

这时候,雷小军用大腿顶了顶他,随后再向茶几对面坐著的孟德海道:「老孟,你先进去。」

「行。」孟德海只好起身,去了卧室。

等他把门关上,雷小军道:「丽红,老田说的对,外面太危险了,我琢磨蓉城所有的公安都在找咱们,而且咱们人生地不熟的,很容易被人发现。」

名叫丽红的女人摇头:「如果一直待在这儿,我们什么时候才走得掉?」

「等消息。」田长富道:「朝阳会通知我们的。」

女人咬了咬牙:「长富叔,别提他,要不是他,我哥就不会死,他敢在我跟前出现,我一定杀了他。」

雷小军道:「丽红,千万别动气,就是因为你这样,冯朝阳才不敢来找我们。」

「小军哥,那你说说,咱们大老远从北边过来,是不是都是冯朝阳安排的?这次抢劫押运车,也是他计划好的,我哥说最好别搞那么大的事情,绑架一个有钱人比抢押运车安全。

冯朝阳怎么说的?说是我们手上有那么多家伙,抢押运车来钱更快一些,抢了就走。

那现在呢?我哥被打死了,尸体都被抛到了荒郊野外,你们说,我是不是得让冯朝阳偿命?」

雷小军叹了一口气:「他也没想到会出现纰漏,当时,你哥都冲进去车里了,要不押运车的车厢里有铁栅栏,咱们就拿到钱了。」

田长福眉头紧锁:「还是没经验啊,欸,事已至此,现在最重要的是安全逃出去。

丽红,你想要出去看看情况也行,毕竟你是个女人,就算碰见公安了,也不会引起他们怀疑。

另外,你联系一下冯朝阳,看他能不能想想什么办法,让咱们尽快出去。」

名叫丽红的女人眯著眼,她咀嚼著泡泡糖,一边道:「明天一早我就出去,去咱们之前住的地方看看,如果公安找到那里了,说明咱们就危险了,如果他们还没查到,那暂时就安全。」

雷小军立即提醒道:「丽红,我警告你,最好是别去找你哥。」

张丽红咬了咬牙,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当时是我让你们把他的尸体丢下的,我绝不会去找他,他死了就死了。

不过,冯朝阳,我绝对要他死,你们放心,等咱们出去了,我再找他麻烦,我哥不能白死。」

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雷小军和田长富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时候,卧室房门打开,雷小军看见孟德海的老婆出来,像是要去厕所,他眯著眼,盯著人家屁股看了又看。

晚上八点,蓉城、青江区郊外的殡仪馆里。

一扇百叶窗将两个房间一分为二,对面是解剖室,由蓉城公安局的法医主刀,对带回来的歹徒尸体进行解剖。

温玲也在旁边,她没有穿白袍,而是一直盯著年轻法医下刀,看了一会儿后,她觉得甚是无聊,便抬起头,看向百叶窗。

百叶窗狭小的缝隙里,她看见了杨锦文的脸。

对面房间里是法医室,一张金属长桌摆在屋子中间,桌子上铺陈著从死者身上剪下来的衣服。

因为歹徒死亡已经超过四天,尸体抬回来后,身上所穿的衣服不能脱掉,以免造成体表损伤,必须得用剪刀剪开。

军绿色格子外套、也就是老百姓干活时常穿的那种劳保外套,蓝色的西装裤,中帮的防滑钉鞋,鞋面是绿色的,黑色底子,这三样都是新买的。

里面穿的是蓝色为底、黑色条纹的手织毛衣,蓝色的保暖内衣和秋裤,袜子是黑色的,皮带是常见的帆布皮带。

杨锦文戴上乳胶手套,一样样地拿起这些衣物,仔细查看著。

外套和裤子没什么异常,但在拿起毛衣的时候,这是一件手织的旧毛衣,手腕下方的袖口已经磨得起毛。

在左手腕袖口的位置,杨锦文目光一直盯著这个地方,随,他喊道:「灯!」

龙羽跑向百叶窗的旁边,把天花板的灯统统打开。

「这是什么?」赵朗在旁边问道。

「镊子,证物袋。」冯小菜赶紧从旁边拿来镊子。

杨锦文接过后,从毛衣左手腕袖口的地方,夹起了一块比手指甲还小的辣椒片。

蔡婷皱眉:「辣椒?」

杨锦文没有回话,他把这片干辣椒放进证物袋,然后继续小心翼翼地提取。

一共三块辣椒片,放在了证物袋里。

屋里的其他人都有些搞不懂,死者左手、袖腕处怎么会有辣椒片?

随后,杨锦文再拿起死者所穿的那双防滑钉鞋,翻到鞋面后,用大灯一照,周围的人都围了上来。

四名歹徒在作案时,化妆成绿化工人,所以这双防滑钉鞋是在案发现场踩过烂泥路的,所以鞋底全是黄褐色的泥浆。

杨锦文和蓉城公安局痕检支队的赵朗,一人拿著一双鞋子,用镊子把鞋底的泥土,一点一点地刮在摊开的报纸上。

一串串的泥土掉落下来,其中树叶残渣、半块水果糖纸、还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片状物。

杨锦文用镊子把这块片状物夹起来,放在日光灯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框,仔细打量著。

赵朗在旁边皱眉问道:「杨处,这是什么?」

「好像是鱼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