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历史军事 > 人间百戰 > 第17章 后汉系列之鼎立之势1
    941题记
    本篇述历史上群英荟萃的后汉三分。凡三战:
    名称吴魏之战,时间ad228年,地点淮南,对阵孙吴军对曹魏军。
    名称蜀魏之战,时间ad228年,地点陇右,对阵刘蜀军对曹魏军。
    942三分天下
    这一回说到,玩禅让曹丕篡汉,立江东大帝登基。
    对三国史的评价,大致宋朝以前,基本是曹魏为正朔,到了南宋时期,文人们才开始想起“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的蜀汉政权的政治正确。并开始编造关公显灵救赵九、张飞转世为岳飞的低魔故事,从此以后,蜀汉的正统性就渐渐高了起来。到后世的罗氏与毛氏,趋势已不可逆转。
    所以我们说三国,必须先满足蜀汉粉的需求,先帝创业未半,相父鞠躬尽瘁,已交待。然后再来说说南北大戏。且说曹操这个人妻控,虽说过“生子当如孙仲谋”,但他其实有一大堆的好儿子,不算假子(人妻带来的),有据可查的,有二十五个儿子,且不乏黄须儿、才八斗这样的天才,可惜好儿子太多也是个灾难。自曹昂死在曹操的风流事业之后,曹丕就为上位费尽了心思。称象的理科生曹冲早夭死后,曹丕假惺惺地劝慰老爹,曹操一眼看穿,“吾之不幸汝辈大幸”,并顺手干掉了曹冲的cp周不疑,“此人非汝所能用之。”
    曹丕当时坐拥人间两大毒士狼才---贾诩与司马懿,岂是竞争对手曹植杨修这种惨绿文艺青年所能比拟的?所谓“宓妃留枕魏王才”,曹子建完全继承了老爹的文才与对成熟妇人的偏好。曹操最终选择了曹丕,并不令人意外,也未必是贾诩建言之功。(曹操曹丕曹植是谓“三曹”,同列“建安七子”,所谓“蓬莱文章建安骨”,论文采,谁比谁差多少哇。网上有人讨论,若曹植接位令曹丕作七步诗如何,结论是曹丕也能作。)兄弟相争,历来是不留手的,周公东征、郑伯克段,《世说》载,“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阁共围棋,并啖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猛如任城王黄须儿曹彰,照样一命呜呼。
    当然最终结局,是腹黑者上位,曹丕当上魏王尚不足,还想更进一步,向汉献帝索取玉玺,其姐、皇后曹节不予,就派华歆硬夺。抢了皇位,还要说一句“尧舜之事朕知之矣”。(大概是曹节的缘故,汉献帝逊位后活得还不错。当然刘裕之前的诸位前主公,大抵活得不错。刘裕开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曹丕篡位,标志着三国的大幕正式拉开,这是ad220年的事,这一年也算作三国开端。没了汉献帝的存在,刘先主也在许靖、刘巴之流的劝进下称帝了。(评书大抵是为了增加正统性,编了个汉献帝被曹丕害死,尽忠的太监偷了玉溪给刘备送去的故事。)
    那壁厢,后来孙大帝也耐不住寂寞,称帝了。孙吴是法统性最差的,曹家占个挟天子,先主家占个刘字,钱塘孙家可什么也不占。这也是孙家现在被全网黑的缘故。孙坚是无脑猪突,孙策是孙笨,孙权是十万。。。(其实对此问题我是持开放态度的。在中国谈什么法统,正朔是用来抢的,天命是用来改的,安重荣曰,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耳。吴越的法统在哪里?楚的法统难道是蛮夷?亡秦必楚,楚的法统可不是因为灭秦!)但是,孙大帝登基后,残暴昏庸,二宫之争,这个可是洗不白的。
    曹丕自改元黄初,为了酬功也是为了抗拒士大夫对他篡汉行为的抵制,立了史上最可笑的三公。贾诩、华歆、王朗。这是三个名震天下的人物,不但是说当时,而且包括现在这种全民去文化运动后的时代。毒士乱武、管宁割席、鬼畜司徒。事迹多不可数,当时的名声就。。。挺一言难尽、吐槽无语的。有史以来,我是说有史以来,哪一朝哪一代的三公这么朗朗上口、这么亲民、下限这么低?
    毒士贾诩就不用说了,是现代但凡初涉三国者最喜欢洗白的一个人物,以一言乱天下。果然牛逼。注《三国志》的裴松之说:“诩之罪也,一何大哉!自古兆乱,未有如此之甚”。华歆当着汉献帝的面虐杀伏后,这是为了给曹操闺女曹节腾位置的节奏?还积极替曹丕主持禅让。
    王朗更是夺王允的名称,生生成为王司徒的特指。传说中,此公武能对决太史慈、文能舌战诸葛亮,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实际上呢?世说刘义庆说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有何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这王朗还不如篡汉先锋的华歆呢。那么,废物点心的王朗怎么会后世名声这么大,以至于大家要传说他?因为他有一个好儿子。
    王朗的好儿子王肃,虽然在现在的全民去文化社会知名度不高,但在中华经学史上,称个“子”也不为过。王肃曾遍注群经,对今、古文经意加以综合。又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借鉴《礼记》、《左传》、《国语》等,编撰《孔子家语》等以宣扬道德价值,将其精神理念纳入官学,其所注经学在魏晋时期被称作“王学”。(所以虽然现在王肃名声还不如王朗,但在中古时代是作为仁人先贤推崇的。在古代爱屋及乌,一事无成的王朗也被抬高,以至于有人不断给他加戏个,成了文武全才。这个像是宋朝的张浚,其所作所为也是让人一言难尽,但他的好儿子张栻是一代理学大师啊,所以后世张魏公居然是一个英雄牌位。)另一个,王肃还有一个好女儿,王元姬,嫁给了篡魏司马昭,生下了开晋的司马炎,这还了得的么?
    曹丕就是喜欢瞎糊弄,本质也是个中二文艺青年,是个腹黑版的曹植,很多事情都特别幼稚可笑。就这三公,他还吹“此三公者,乃一代之伟人也,后世殆难继矣。”隔江的同样中二的二代孙权听了哈哈大笑,《晋史》荀勖别传曰:晋司徒阙,武帝问其人於勖。答曰:“三公具瞻所归,不可用非其人。昔魏文帝用贾诩为三公,孙权笑之。”
    孙权现在的形象不佳,除了他瞎搞之外,还与指责他不思进取有关。(现在的人这是怎么了?一个个奋斗逼自居,不想考第一的不是好学生,这个是内卷加速的表现啊。)孙吴不思进取也成为一个黑点?何况孙吴也并非一味不思进取。否则,孙十万的绰号哪里来的?
    东吴之攻魏战役,ad228年的石亭之战说过了,此后陆逊又有数次攻魏,战果不菲,可惜为孙权所猜忌,始终不能扩大战果。在大都督陆逊被孙权弄死后,诸葛亮的之子诸葛恪掌军权,(就是诸葛家虎子,诸葛瑾之子,据说也是神童出世。)孙权一死,就爆发“东兴之战”,诸葛恪以太傅挂帅大胜。其麾下吴将“丁奉雪中奋短兵”,也成了与当初“张辽威震逍遥津”一样的传奇故事了。
    于是,次年ad253年,诸葛恪大举二十万北伐,可惜顿兵于合肥新城城下,不得寸进。结果继承吴大帝内斗的传统,诸葛恪政变被杀。(所以孙十万每次过不了合肥,也未必值得讽刺,智商高如诸葛恪,照样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吴国自从孙权放出两只母老虎鲁班、鲁育后政局就一直没有消停过。(大概孙权被关羽的虎女焉能嫁犬子刺激到了,所以自己的女儿一定要培养成母老虎,江东乱局大概就是从二宫南鲁之争开始的,二虎都参与进去了。)这等宫闱之事也不必尽说,反正与大战关系不大,略过不提。直到孙休上位,老将丁奉上位大都督,ad263年,又开始数次北伐,虽然也颇有功,但基本是战术层面的,一被挡住就退兵。其时,北朝已吞并了蜀汉,南北力量差距太大,已经基本没得打了。(丁奉这个名字,在演义中戏份也不少,老跑龙套,作为前期的江东十二虎臣,韩当周泰、潘璋蒋钦、丁奉徐盛的一套贯口下来的工具人,没想到到了晚年,送走了所有一个时代的同僚,自己居然还能登上人生巅峰,也是相当励志了。与蜀汉的廖化有一拼,堪比劳模啊。所以演义中后期加了不少戏,比如传说张辽就是死在丁奉手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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