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种种,rng(uzi)真的狂妄自大了,rng轻视了对手,rng目中无人,rng自我膨胀,rng最终招致毁灭。他们不是毁在自己手里,而是毁在舆论手里,混在这个虚浮的时代风气手里。
200斤的漫天飞羽怎么输?
消费选手的情况,愈演愈烈。伊利牛奶请rng做代言,奔驰请做代言,天天向上请去做节目,惠普请做代言,连nike都请uzi做代言。一个又一个的广告,看似宣扬了rng的风光,涨了rng的斗气,实则,背后是利益熏心的铜臭,也不知道凉了多少铁杆粉的心。有时间做代言,不如去打训练赛。最后的最后,是以一个8强告终。我不知道就在rng离场的前一天才签约uzi的nike会怎么想。
nike签约uzi
3,rng今朝的离场,真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看到,往日过分喧嚣的寝室楼,如今变得沉寂;我看到无数应援粉丝在痛哭流涕,我看到真正的铁杆粉都默默隐退,将各大平台交到喷子的手里,让他们去谩骂,而自己却一言不发。我看到,无数人终于下定决心删除lol,从此告别这一过往的岁月。
rng粉丝痛哭
今夜的rng,引燃了无数喷子的嘴,缄默了更多粉丝的心。//
我的心情是沉痛的,但不是悲痛的。我恨rng不争气,恨rng不尽全力,恨rng藏东藏西,恨rng雪藏mlxg,恨rng轻视对手,恨rng自我膨胀,恨rng在接广告的路上越走越远,恨rng辜负了所有粉丝的期望。
……
当他无意识地在字里行间流露情感的时候,也让人感受到,哪怕是这样渺小平凡的故事,也同样具备真实的力量。
1、
2013年初,英雄联盟开始在中国学生群体中慢慢流行开来,走在校园时不时都能听到“别进草,小心盖伦”之类的中二对话。当时大一的我还在沉迷一款射击类网游,对节奏较慢的lol并不感冒。不过,随着身边同学一口一个“德玛西亚”,曾经跟我并肩作战的高中好友也逐渐转战召唤师峡谷,我也开始慢慢动摇。正巧,当时的室友潇哥正在为他的战队“招兵买马”,于是在潇哥的“威逼利诱”之下,我也成为了一名loler。
潇哥是一名s2老玩家,年龄比我稍小一些——但并不影响我们几个好伙伴在互相称呼对方时后加上一个“哥”字。潇哥在《英雄联盟》里最擅长是盖伦,闪现+q+e+点燃+r秒杀,这套无敌经典连招让曾经萌新的我成了盖伦的粉丝,并且深深影响了我刚开始接触这款游戏时的风格——选择坦克英雄,横冲直撞。
我的无敌盖伦
为了让我们快速入门,潇哥从人机局开始教起。对于在下路敌方三角草丛勾引电脑以多打少拿一血的套路至今仍然记忆犹新,不过后来拳头改了人机英雄的机制,这个套路也就成为了对于过去的美好记忆。而我也在使用周免英雄瑞兹阵亡至少10次之后,终于放弃法师,开始尝试没那么容易死的盖伦诺手等坦克英雄,并为了提升技术看起了教学视频和职业比赛。
2、
我接触的第一个大型比赛是s3时期在上海举办的全明星,那是春夏之交的5月份——由青涩的pdd、诺言、若风、微笑和笑笑组成的lpl全明星代表队第一次跟其他赛区的选手正面交锋。
当时的我对游戏理解并不深,操作和意识也都没有更上比赛的水准,所以对于当时的全明星,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赛前的“放狠话”环节——若风的“我会让你们知道谁才是最强中单”,明凯的“我也会在这个舞台上证明谁才是世界第一打野”。然而,最终的决赛上lpl被lcl(前lck)血虐,赛前的狠话环节也就转变成了成了粉丝茶余饭后用来嘲讽的老梗,第一届全明星赛,让我见识到韩国赛区的恐怖。
我厂的骚话
所以,到了同年的s3世界赛时,即使我对omg和皇族抱以希望,并且他们也打得足够优秀,但对于当时的失利并没有太多的惋惜,一来自己白银的段位严重影响了比赛阅读能力,二来2013年出道即巅峰的faker实在太过耀眼,击败如日中天的skt难如登天。
也正是在那一年,国内直播平台兴起,众多知名选手接连退役,在这样的新老交接之际,《英雄联盟》开始变得越来越受欢迎——就连平时不屑游戏的学霸都会突然出现在战况激烈的学渣宿舍向我们炫耀他18杀0死的人机战绩;班里四十几个男生几乎都或多或少玩过lol,室友阿龙甚至找了一个同样玩lol的女朋友。
3、
阿龙找到了女友,而我却在那个时候刚刚经历分手,对于仍然在学校的大学生来说,异地恋的难以为继也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懂。
现在想来,那段时间或许是我“自暴自弃”的时候。一头冲进网吧,也开始听起五月天的情歌,输入《英雄联盟》账号密码,一把接着一把地开启游戏。
2013年十一长假,同学该旅游的旅游,该回家的回家,没有回家的我独自一人留在了学校。在孤独的笼罩下,我一头扎进网吧,试图赶上s3赛季钻石段位的末班车。刚好那时候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精通寡妇的哥们,我中单辛德拉、发条、卡牌,他打野寡妇,上分如喝水,双排之路稳如老狗。
下午四点起床,点份黄焖鸡米饭,就着董小飒的第一人称视角吃完,接着扎进网吧通宵,第二天早上七点离开,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在这样的生活持续了整整八晚之后,我终于打上钻石段位。那一刻的感觉已经非常模糊,但我仍然记得上钻之后走出网吧的那个早晨,当刺眼的太阳光照在脸上时,我心满意足却又怅然若失,早已分不清现实和梦境,迷迷糊糊地回到了宿舍。大睡醒来之际,国庆假期结束,玩寡妇的哥们仍然每天呼唤我进入排位的行列,但我对于排位的欲望却突然之间消失殆尽。后来,我删除了他的好友,并在以后再也没有做过这样的蠢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为您提供大神墨竹手环的lol:你不要再秀了最快更新
第两百七十四章 灰暗退场免费阅读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