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知青年代:从人世间开始 > 第281章 周秉义的两条路
周秉昆心里清楚,这一世的自己,已经不再是前世那个处处需要别人照顾的毛头小子,而是成了身边所有人都能依靠的顶梁柱,自己的想法,甚至能左右其他人的决定,就算是有头脑、有担当的大哥,也愿意来征求他的意见。

  现在情况,和前世的情况大同小异。

  对于大哥的前途来说,现在有两条路可选:

  一条是去军队,有谢首长的赏识和提拔,大哥要是能做他的机要秘书,将来的前途必然一片光明;

  另一条是回地方,等到78年高考恢复,大哥考上大学毕业后进省厅,凭着郝似冰、金月姬的关系,在地方工作,一样能飞黄腾达。

  前世,大哥当机立断选择了第二条路,当时郝冬梅的父母还没有解放,他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可见对郝冬梅的感情深厚。

  周秉昆把信从头到尾看完,心里清楚,大哥周秉义其实已经有了答案。

  之所以征求自己的意见,更多是确定一下正确性。

  想到这些,周秉昆起身拿起桌上的钢笔和信纸,在茶几上写道:

  “哥,见信如面。你的信已看过,我想你心中早有答案。既然你问我,我的答案只有一个,留在冬梅姐身边,让她做你的爱人……”

  一刻钟的时间,周秉昆就把信写好了。

  他从茶几下面拿出信封和邮票,把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信封,写上邮寄地址,用胶水把封口粘牢,再把邮票贴好,站起身把信放进了衣服口袋里。

  想着明天一早就把信寄出去,好让大哥早点收到。

  这时,厨房里的郑娟喊了一声:

  “秉昆,过来吃饭了。”

  周秉昆应了一声,快步走进厨房,在郑娟身边的座位坐下。看到桌子中央那盘香喷喷的红烧肉,他笑着问道:

  “娟儿,山里又有人送野猪肉了?”

  郑娟微微点头,给周秉昆夹了一块肉,轻声说道:

  “下班到家的时候送来的,有三四斤呢。我切了一块,明天带给金阿姨。”

  听到郑娟提到金月姬,周秉昆随口问道:

  “我听老郝说,东方服装厂扩产后,老金会换工作,现在把她安排到哪了?”

  “又回办公楼打扫卫生了。”郑娟轻声应道。

  周秉昆听了,笑了笑说:

  “办公楼打扫卫生,冬天不冷夏天不热,看起来掉价,实际挺好的,比在车间里轻松多了。”

  郑娟嗯了一声,补充道:

  “打扫卫生在厂里工资是最低的,福利待遇也是最差。可你说得对,比起车间机台的活儿,确实轻松太多了。看起来是从一线工人变成了清洁工,实际上,是换了个轻松活。”

  “娟儿,现在你们厂子政治处的人还盯着她吗?”周秉昆有些好奇地问。

  他一直担心金月姬的情况,毕竟她的身份有些特别。

  “我不清楚……”

  郑娟诚实地说道,她不知道的事情,从来不会随便猜测。

  这时,吃得差不多的周母放下筷子,开口问道:

  “秉昆,你哥信上写什么了?以前每次他寄来的信,你都会给我读,这次怎么没动静了?”

  周秉昆笑了笑,含糊地说道:

  “妈,就是关于军区工作的一些事,没别的。”

  他之所以没有跟母亲说实话,是因为大哥在信上写了让他亲启,想必是不想让母亲知道这件事,免得她有别的想法。

  周母听周秉昆这么说,脸上露出了笑容,欣慰地说:

  “没别的就好……我现在就盼着你哥的结婚证明早点开下来,那样,我家的孩子,明年就都能结婚了。”

  “妈,我也是你的孩子,我可结不了婚。”

  周玥嘟囔着小嘴,娇俏地说道。

  周母摆了摆手,笑着说:

  “玥玥,我还真把你给忘了。”

  “玥玥,你还是个孩子呢,离长大还有好多年呢。”郑娟笑着摸了摸周玥的头。

  “是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周玥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孩子气的憧憬。

  坐在周玥身边的郑光明放下饭碗,认真地说:“玥玥,我会跟你一起长大的。”

  周玥摇了摇头上的小辫,调皮地说:“就算一起长大,我也比你大,你得管我叫姐。”

  “我……姐……”

  郑光明有些不情愿地开口喊了一声。

  “这还差不多。”

  周玥立刻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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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饭,周秉昆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写字台前,又拿起笔开始写东西。

  铺开稿纸,笔尖划过纸面格外轻快。

  上辈子的技术积累与这辈子的实践经验无缝衔接,哪些地方该优化、哪些参数该调整,那些技术可以申请专利,思路顺畅,写东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轻松。

  一个多小时后,房门“吱呀”一声推开,郑娟端着一个搪瓷水盆从外面进来,盆沿冒着淡淡的热气。

  进到整车车间后,周秉昆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亲手修车,身上没了洗不掉的油污。

  加上最近天寒地冻,走大众浴池要走二十多分钟,路上风刮得脸疼,洗澡的次数不知不觉就少了。郑娟看在眼里,每晚都会烧好一盆热水,端到他跟前。

  在光字片的时候,周秉昆就劝过她不用这样,到了少儿图书馆的大房子里,他还是劝不动。

  郑娟蹲在他脚边,指尖触到他微凉的脚背,动作温柔得不像话。

  她其实早已适应了不再为生计发愁的日子,不用再像以前那样缩在小破屋里缝缝补补,可给周秉昆洗脚这件事,她却乐在其中——这是她表达疼惜的方式,无关身份,只关情意。

  周秉昆看着她低垂的眉眼,睫毛上还沾着点水汽,心里暖烘烘的。

  劝不动,便不再劝了,索性放松地靠在椅背上,享受着她指尖在脚上轻轻揉摸的触感,热水的温度顺着脚掌蔓延到全身,驱散了一身的疲惫。

  直到郑娟用干净的粗布毛巾把他的脚擦干,他伸手一把将她拉到床上,紧紧抱着她柔软的娇躯,鼻尖萦绕着她幽幽的体香,那是属于她独有的、干净的体香。

  郑娟轻轻挣了挣,脸颊泛红,娇嗔道:

  “别闹,我去把水倒了。”

  “咱们闹完,我去倒。

  ”周秉昆说着,双臂一用力,将她轻轻压在身下,低头吻了上去。

  过了很长时间,房间才渐渐平静下来,只剩下两人交织在一起的呼吸声。

  郑娟侧躺着,指尖轻轻划过周秉昆胳膊,“秉昆,其实满打满算,我们在一起还没到两年,我怎么感觉像在一起好久了似的。”

  周秉昆抬手揉了揉她柔软的秀发,指尖触感顺滑,声音低沉而温柔:

  “娟儿,我们是真心相爱的,在一起一分钟,都顶得上别人的十分钟,两年,自然就相当于二十年了。”

  “还有这么算的?”

  郑娟往他怀里缩了缩,声音里满是笑意,

  “和你在一起的每时每刻都是开心的。特别是每个这样的晚上,就像做梦似的,开心得不得了。”

  这是她的心里话,自从跟了周秉昆,她从一个受尽苦楚的女子,变成了有人疼、有人护的幸福人,那种感觉,真的像做梦。

  周秉昆轻轻揉了揉她粉嫩的脊背,掌心能感受到她温热的肌肤,心里满是感激:

  “我也是,每次和你在一起,就觉得老天爷太眷顾我了。”

  他说的是实话。穿越之后,虽与曾珊、陶俊书有过些许暧昧,但此刻他心里爱着的,只有郑娟。

  比起上辈子那些或功利、或肤浅的女友,或是被供应商安排的小网红,郑娟的美丽,简直好得太多。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美好,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懂,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珍宝。

  郑娟嘟了嘟红唇,轻轻叹了口气,带着点小埋怨:

  “你啊,就是嘴巴甜!说得多爱我,可之前亲了小书,后来又抱了珊珊,就是个花花公子。我都想到了,等我去了港岛,你十有八九会跟她们好上。”

  “没有的事!”

  周秉昆立刻反驳,脸上带着一本正经的神色。

  在他看来,没有发生的事就是没有,即便将来可能有,没发生就是没有。

  看着他这副认真的样子,郑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戳了戳他的胸口:

  “行了,别又要发誓了!”

  她伸了伸腿,身子微微挺了挺,语气变得认真了些:

  “男人的事,我妈跟我说了很多。

  她说,我要是真的爱你,就要包容一些缺点,包括身边有别的女人。

  可不能什么女人都行,至少得身子干净、听大老婆的话、对你的事业有帮助,要是达不到这三点,绝对不行。

  当然了……没有最好。

  可有本事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呢。”

  郑娟幽幽道。

  郑娟的话,恰好说到了周秉昆的心坎里。

  这个标准,几乎和他心里想的一模一样,只不过他还得加一点——漂亮。

  曾珊就很符合,漂亮、干净,对郑娟尊重,还能在事业上帮到他;

  陶俊书也不错,只是比起曾珊,不是那么懂事,还差了点意思。

  正像郑娟说的,没有最好,可一个男人要是事业有成了,上辈子的经验告诉他,就不可能没有。

  就像人设立得无可挑剔的矿泉水首富,一妻一女一布鞋,外面一样有很多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