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知青年代:从人世间开始 > 第239章 “你怎么什么都懂?”
前世的经验提醒周秉昆,这个时候一定不能承认,最好的方式就是装糊涂。于是,他抓了抓头发,故意摆出一副茫然的样子:

  “娟儿,曾珊初中刚毕业,就是个小丫头片子,啥都不懂,你别胡思乱想。”

  郑娟睨了周秉昆一眼,小嘴一撅,嘟囔道:

  “说得好像你多大似的……别忘了,你才十九岁呢,怎么什么都懂。”

  有了郑娟这句话,周秉昆迅速找到化解尴尬的办法。

  他双臂一用力,把郑娟抱到自己腿上,凑到她耳边,用带着点沙哑的声音低语:

  “娟儿,你说的没错,我真的啥都懂。”

  说着,他的嘴唇轻轻压在郑娟柔软的唇瓣上,另一只手摸索着拉了一下灯线。

  “啪嗒”一声,屋里瞬间陷入一片漆黑,只剩下两人逐渐急促的喘息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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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后,周秉昆从郑娟那里得到一个好消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消息——曲秀贞说,郭丽怀孕了。

  算一下日子,马帅和郭丽结婚正好两个月,蜜月过了七天就回了北大荒。现在察觉到怀孕,时间刚刚好,不多不少。

  正好,王宝国从山里带来了陈琦收来的足龄野山参,二十年的有五六株,周秉昆打算把这些都给马守常带去。

  其他十五年以上的野山参,周秉昆准备磨成粉,制成野山参宫廷粉寄去北大荒给郝冬梅和陶俊书,寄去京城给曾珊她妈。

  剩下的一些,就留给金月姬和郑大娘平时冲水喝,补补气血。

  说干就干,周秉昆找厂里的师傅帮忙,用磨具做了一个手动研磨器。虽然不如前世那种电动的磨得细腻,但把野山参切碎后,磨出来的粉也挺细,能达到微精粉的要求。

  郑娟负责把野山参切成细细的碎末,周秉昆则摇着研磨器的把手,一下一下地研磨。磨好的细末,郑娟再小心翼翼地收起来,按照曾珊留下的宫廷秘方,一点点地调配。

  两人忙活了整整一个晚上,终于磨好了满满两个罐头瓶的野山参粉。

  看着罐子里细腻的粉末,郑娟微微一笑,眼神里带着点好奇:

  “秉昆,上一次曾珊说,这个特别补,你说我用不用吃啊?”

  周秉昆笑了笑,擦了擦额头的汗,语气里满是认真:

  “人参这种东西属于热补,身子不虚就没必要吃。你气血很旺,一年四季手脚都是热的,不需要补这个。”

  “那就不用了。”

  郑娟点点头,随即又想起什么,问道,

  “冬梅姐我没见过,要是她真的一年四季手脚冰凉,确实需要补补。那陶成闺女也是这样么?”

  这话问得轻描淡写,却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试探。

  陶俊书的手,被她咬到嘴唇那次确实握过,六月份的天气里,手带着点凉意,不知道算不算体寒。可这话周秉昆当然不能跟郑娟说,他笑了笑,语气平淡地解释:

  “老陶那个人疼闺女,非得让我给她寄过去一瓶,总不好不给弄。”

  “人家说了,就给弄弄……”

  说到这里,郑娟用一种特别的眼神看着周秉昆,嘴角带着点似笑非笑的弧度,

  “老曾女儿曾珊我见过,长得挺秀气的。老陶女儿长啥样,我还没见过呢?”

  郑娟这么问,周秉昆后背瞬间冒出一层冷汗。

  陶俊书上次冲动之下咬他嘴唇那一下,郑娟虽然没细问,但他心里清楚,嘴唇破成那个样子,不可能是自己咬的。前些天郑娟突然提起曾珊,现在又问到陶俊书,难不成她知道了什么?

  还是前世的经验管用,遇到这种时候,装糊涂是最好的办法。

  周秉昆一边用抹布擦着研磨器上的粉末,一边故作轻松地说:

  “娟儿,好不好看,各花入各眼。但在我这儿,没有人比你好看。”

  这一次,郑娟似乎没有被他的花言巧语打动,她嗤笑一声,眼神里带着点狡黠:

  “这么说,就是好看了。”

  “我可没说,是你自己说的……”周秉昆连忙转移话题,直了直腰,指着炕桌上的野山参粉,“娟儿,明天我们去我干爹家,把那几株二十年的野山参带上。”

  “好啊。”

  郑娟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点点头,随即又有些犯愁,

  “你说用不用给郭丽带点别的东西过去?总不能空着手吧。”

  “你看咱家能拿出手的,衣服,曲厂长家肯定不缺;吃的,人家都是军区特供的,比咱吃的好。”

  周秉昆坐到她身边,分析道,

  “只有这足龄野山参,他们不好搞到。其他的东西,带去了反而容易闹埋怨。”

  “也是。”

  郑娟点点头,随即又眼睛一亮,

  “你说上次我妈带过来的首饰,那对手镯送郭丽好不好?就说将来给孩子的?”

  周秉昆摆了摆手,语气里满是认真:

  “老马一直想要个儿子,你送手镯过去,多不吉利啊。”

  郑娟回过神来,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一脸懊恼:

  “也是,也是……你看我,一着急就没想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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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马守常家之前,周秉昆带着郑娟去了她家另外一处房子。

  这处房子离俄罗斯兵营只隔着一条马路,比少儿图书馆的房子还要大,有五百多平。

  现在住着八户人家,每家都是两室户,在这个年代,能住上这样的砖混两室户,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上人。

  两人沿着楼梯,一楼二楼转了一圈下来,郑娟忍不住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点惋惜:

  “秉昆,我看这八户人家住得挺好的,估计以后很难要回来了。”

  周秉昆想了想,分析道:

  “也不一定。这个房子的产权在你妈名下,住在这里的这八户人家没有产权,只能算是集体户口,将来办什么事都麻烦。要么跟政府协商,置换一处房产,要么他们早晚得搬走。”

  “可那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郑娟看着斑驳的房檐,轻轻叹了一声,

  “这房子我妈说满洲国时候就有了,算到现在都三十年,再过几年,就算收回来,也破得不行了。”

  “娟儿,房子不怕住,就怕闲。”

  周秉昆看着她失落的样子,安慰道,

  “房子一没人气,很快就会坏的。你看,俄罗斯兵营的房子哪个不是四五十年的老房子,都保存得很好,就是因为一直有人住。”

  听周秉昆这么说,郑娟好奇地眨了眨眼睛,问道:

  “秉昆,你说为啥房子有人住,就不容易坏呢?”

  这个问题,前世周秉昆在知乎上看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回答,他现在照葫芦画瓢,慢悠悠地说道:

  “娟儿,房子和人一样,也知道冷暖。

  热的时候,要开窗户散热;冷的时候,要烧火取暖;不冷不热的时候,也要保持通风。

  只有这样,房子才能保持着生命活力,不容易坏掉。”

  周秉昆这番话,说得郑娟茅塞顿开,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她用力点点头,眼神里满是赞同:

  “秉昆,我明白了!我们早点过去吧,我还要跟郭丽聊聊,取取经,等到我们有宝宝了,就有经验了。”

  “走!”周秉昆笑着牵起她的手,两人蹬上自行车,向俄罗斯兵营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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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兵营,马守常家。

  一进家门,郑娟就拉着郭丽上了二楼,叽叽喳喳地说着姐妹间的悄悄话,无非是些怀孕要注意的事项,语气里满是羡慕。

  周秉昆则和马守常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把新收上来的野山参整整齐齐地摆放在茶几上,语气里带着点恭敬:

  “马叔,这是山里新收上来的货,都是二十年足龄的,你看看。”

  马守常戴上老花镜,拿起一根野山参,仔细地端详着,指尖轻轻摩挲着参须,过了好一会儿,才微微点头,语气里满是赞许:

  “秉昆,不错!虽然品相一般,但年份肯定够二十年了!秉昆,还是你有心。”

  周秉昆抓了抓头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马叔,你觉得好就行。”

  马守常拿起茶杯,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水,放下杯子后,脸色变得严肃起来,语气也低沉了几分:

  “秉昆,有件事我跟你说说,你不要跟外人讲。”

  周秉昆心里知道马守常要说的肯定是大事,他连忙挺直腰板,坐得端端正正的,认认真真地听着。

  马守常放下茶杯,目光落在周秉昆的脸上,神色郑重地开口:

  “秉昆,领导已经找我谈过话了,让我去省里工作了。”

  听他的语气,带着几分不舍。

  周秉昆知道马守常的心情,当了一辈子的兵,始终没有离开部队,换一个工作环境总会有些感慨。

  特别是他,从解放前一直到解放后,马守常始终是名军人,这份情怀更是割舍不下。

  这个时候,就要好好安慰他了。

  周秉昆思量片刻,身子往前探了探,沉声道:

  “马叔,进省里做干部是领导的信任,提职了也是好事。至于这身军装,早晚有脱下来的一天,何况你之前在军事学院,也算是二线了,没必要太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