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恐怖灵异 > 我!劣迹艺人!开局为贫困生申冤 > 第58章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闫冬萍的直播间里,弹幕还在疯狂滚动。

许多网友都为她感到不值。

【姐姐你别哭,那个江晨就是个蹭热度的!】

【他之前是个明星,但是黑料满天飞,现在装什么正义律师!】

【姐妹们,我已经去他评论区留言了,让他要点脸!】

【我也去了,这种人就不配当律师!】

【冲就完事儿了,给姐妹出头!】

【grilshelpgirls!】

闫冬萍抽泣着,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看着那些弹幕,她声音虽然哽咽,却又带着一丝温柔。

“姐妹们,谢谢你们这么帮我。”

“可是……不要因为我而影响到别人。”

“听说那个江晨,还是个名人呢……”

她低下头,声音越来越小。

一副受尽了委屈,又害怕连累别人的模样。

“我不想因为我,让他的名声也受牵连……”

这下,直播间弹幕彻底炸了!

【姐姐,你太善良了,都这个时候了还在替别人着想!】

【你是受害者,他是帮渣男的,你有什么好愧疚的!】

【放心吧姐姐,我们保证把那个江晨给冲了!】

【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群众的怒火!】

【惹这么一个善良的姐姐,那个江晨是怎么想的!】

【哼……我要让他知道,咱们姐妹不是好惹的!】

闫冬萍抬起头,眼眶还红着。

脸上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大家……还是理智一点吧。”

“我心情不太好,先下播了,谢谢你们……”

说完,她关掉了直播。

也就在屏幕暗下去的瞬间。

她脸上的楚楚可怜,瞬间烟消云散!

她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嘴角微微上扬。

在她旁边,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怎么样?”

闫冬萍转过头,看向沙发上坐着的一个男人。

对方三十多岁,穿着花衬衫,手里夹着一根烟,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没事了。”

闫冬萍的语气轻松了不少。

甚至……带着点得意的笑!

“那个江晨不敢接案子的!”

“我今晚这一哭,全网都在心疼我,谁还敢帮他?”

闻言,花衬衫男人站起身,走到她身边,顺势搂住了她的肩膀,语气暧昧。

“还是我的宝贝聪明!”

“等离完婚……我就搬过来跟你一起住!”

闫冬萍靠在他怀里,笑着低声说:“房子、钱,一个都不能少。”

“至于孩子抚养权……你应该也不想替他养孩子吧?”

“那是自然!”男人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等你这事儿办好了,咱们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两人相视而笑。

窗外夜色沉沉,而这次事件,却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次日一早。

江晨背着一个简单的背包,走进高铁站。

他买了一张前往京都的车票。

盛注宝就在京都打工,自从事情发生后,他就没离开过出租屋。

他一边走,一边拿出手机,打开了直播。

等直播间人数渐多,他对着镜头打了个招呼。

“家人们早上好,今天准备出发去京都,跟当事人见面!”

“在这之后继续收集信息,了解事情原委。”

然而,江晨刚刚说完,一些正常的网友还没回应。

密密麻麻的弹幕就炸开了锅。

许多都是从网上了解到一面之词,跑进江晨直播间的黑子。

【江晨,你还要不要脸了?!】

【帮渣男打官司,你良心被狗吃了?】

【闫冬萍一个人带孩子多不容易,你帮她前夫,你还是人吗!】

【你真让我感到恶心!】

【他就是为了钱去的!】

【亏我以前还觉得你是个好律师,现在看来,你跟那些无良律师一个样!】

【那个渣男给了你多少钱?说出来让我们开开眼。】

【……】

一时间,弹幕几乎都被这些所覆盖。

对江晨各种角度的谩骂层出不穷。

就像是有人故意为之。

看到这些弹幕,江晨明显愣了一下,随即皱了皱眉。

这种程度的网暴,他之前也经历过。

自然不会对心态产生多大影响。

我连更狠的骂都挨过,这些算什么啊!

他没有急着回应,只是看着弹幕飞速滚动。

那些骂声铺天盖地,几乎淹没了所有支持他的声音。

他微微眯起眼睛,淡淡一笑。

“家人们,你们看到了吗?”

“这就是当事人盛注宝每天看到的东西。”

当然了,自己直播间里的只是一小部分。

盛注宝看到的,恐怕更多!

直播间里,少数支持江晨的网友开始反击:

【你们凭什么骂江晨,他还没见到当事人呢!】

【就是,网上那些视频只是一个说法,你们看过男方的证据吗?】

【事情没搞清楚就骂人,你们跟网暴犯有什么区别?】

【别说了,他们就是故意来网暴的!】

【原来网络暴力这么可怕啊!】

【……】

虽然有人支持,但骂声实在太多了。

支持江晨的声音,很快就被压了下去。

江晨看着屏幕,沉默了几秒。

而后,他嘴角上扬,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冷笑。

“你们骂的倒是挺开心,但是……”

“你们以为,网络暴力是不犯法的吗?”

此话一出,那些骂人的弹幕短暂地停顿片刻。

江晨语气平静,继续开口道。

“在这里呢,我觉得我有义务跟大家科普一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法律条文,江晨背得滚瓜烂熟,张口就来。

同时,还不止这一个法律条文。

“另外……还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注意……这里说的情节严重,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你们现在骂我的每一条评论,都是可以被截屏、保存、公证,作为证据使用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你在键盘上敲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你被告上法庭的理由!”

“想试试的,别忘了我刚刚失业,有的是时间。”

“你们……耗的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