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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开福特车的牛仔!李昱与牛仔的首次接触

翌日(1924年9月12日),12点22分内华达州,某地(距离目的地1235公里)

因为「大卫和露西的加油站」没有旅店,所以李昱昨夜是在车里将就著睡了一晚。

得益于技能「龙精虎猛Lv.B」(体力和精力的恢复速度是常人的8倍)的加持,不论是在多么恶劣的环境,李昱都不用担心「休息不好」的问题。

今晨的天空刚翻鱼肚白,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响轿车的引擎,重新踏上赶往科罗拉多州的落基山脉的旅程。

无甚特别的路边景色、枯燥乏味的驾驶过程————就像是将昨天的行车经历给完整地复刻了一遍。

不知不觉间,日上中天。

虽然现在已是9月中旬,但天气仍炎热得很。

正午的太阳将浑身解数全打了出来,将空气烤得一片生烫。

公路已经不像是公路了,更像是一块巨大的平底锅一而李昱就是被放在平底锅上反复烤炙的「食材」。

这一股股汹涌的热浪,甚至已经达到「扭曲视线」的程度,目力所及的一切物事都像

是蒙了一层模糊的滤镜,随著热浪一同微微摇晃。

在车载空调尚未问世的这个年代,李昱只能凭借精神力量来对抗高温,其身上的衣裳早就被淋漓大汗给反复打湿。

幸而他是在广府出生长大,对于炎热的天气有著极强的耐受性,所以并不感到特别难受。

一吃个午饭,顺便休息一下吧。

连续数个小时的高强度驾驶,令得他的腰窝既僵硬又麻木,就像是往他的后腰间插了一块死硬的木板。

在将车子停在公路以外的一块阴凉场地后,李昱拎著昨晚买的那袋三明治,逃也似的离开驾驶位。

今天早上,他一口气连吃了两块三明治,纸袋内仍剩下两块,以及老板大卫送他的那一块。

在不紧不慢地咀嚼三明治的同时,他一边倚著车身,一边百无聊赖地转动视线,打量周遭的景色。

他刻下所身处的这个地方,乃是一片极具美国特色的旷野,向地平线延展的漫长公路像极了一条横亘在旷野上的巨蟒。

如果是在西部时代,这一会儿只怕是要冒出几名骑著骏马的牛仔了。

李昱没来由地这般暗忖。

就在他心生此念的这个时候,一阵突如其来的嬉闹声倏地吸走他的注意力。

「呜呼!太爽啦!

「快一点!再开快一点!」

「把油门踩到底!不要松脚!」

「我是他妈的美国之王!」

「不对!我们是他妈的世界之王!」

李昱下意识地循声看去,就见一辆随处可见的福特T型车正沿著他来时的路,以追风逐电之势朝他这边狂飙而来。

除了驾驶位之外的另外三面车窗全被摇了下来,三名青年分别将大半个身子探至窗外,迎著逆风大呼小叫。

按理来说,有人在公路上飙车,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可李昱在看见这辆福特车后,却难抑惊愕地瞪大双目————只因将身子探出车窗的那3

人全都戴著牛仔帽!

牛仔真的出现了?!

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公路上,出现了开福特车的牛仔————如此画面,委实是令李昱错愕不已。

因为李昱就位于这伙「牛仔」的视野范围之内,所以仅须臾,这一车子的「牛仔」便发现了李昱。

「嘿!快看!那里有个亚裔!」

「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华人!」

「你怎么知道他是华人?」

「华人的脸很好认的!凡是长得比较好看的,大多都是华人!」

「走!我们去跟他打个招呼!」

「正好向他问问路!我快迷失方向感了!」

眼见这伙「牛仔」正朝他这边靠来,李昱微微沉下眼皮————表面上不动声色,实质上他已暗自做好「假使来者不善,就立即拔枪对敌」的准备。

自启程以来,他的两把M1911手枪便时刻别在他的两侧腰间,从未取下来过。

不消片刻,福特车稳稳地停靠在李昱面前。

紧接著,车内的所有人—共计4人——争先恐后地下车。

他们无一例外,全都是「头戴牛仔帽,腰佩左轮手枪」的经典牛仔装扮。

为首之人摘下了头上的牛仔帽,彬彬有礼地向李昱行礼致意:「我叫林戈·列侬!请问我们该如何称呼你?」

李昱淡淡地回应:「你们叫我「异乡人」就好。」

对方————也就是林戈,露出更加灿烂的笑容:「中午好!异乡人!如你所见,我们是牛仔!」

他说著特地抬手弹了一下头上的牛仔帽的帽檐。

「实不相瞒,我们很不幸地迷路了————请问你知道太浩湖」在哪个方向吗?」

他们算是问对人了,李昱还真知道太浩湖在哪个方向。

太浩湖是横跨加利福尼亚州和内华达州的著名高山湖泊,从旧金山出发约3.5小时就

能抵达。

李昱昨天刚经过该地,因为急著赶路,所以他无缘欣赏这处湖泊的壮丽。

「牛仔们,如果你们要去太浩湖的话,那你们完全走错方向了,你们理应往西走,而不是向东赶。」

林戈露出错愕的表情:「什么?我们走错方向了?」

在眨巴了几下眼睛后,他转身看向身后的伙伴们:「伙计们,我们完全走反方向了,现在怎么办?」

霎时,短暂的死寂降临在他们之间。

约莫5秒钟后,某人发出铿锵有力的提议:「既然我们现在是向东行驶,那就索性「一东到底」吧!我们去德克萨斯州!」

他话音刚落,另外两人争相附和:「同意!我们去德克萨斯州!」

「我听说德克萨斯州的所有东西都很大!包括女人的胸脯!我早就想去见识一下

了!

眼见三名伙伴迅速统一意见,林戈兴高采烈地用力点头:「好!就这么决定了!我们下一站去得州!」

说改目的地就改目的地,而且更改的跨度还那么大,直接从美国西部的太浩湖改到美国南部的德克萨斯州————这伙牛仔的怪异行为,瞬间引来李昱的错愕视线。

林戈注意到了李昱的眼神变化,嘿嘿一笑,随即自顾自的解释道:「我们是自由的牛仔!不仅心灵是自由的,就连身体也是自由的!我们哪儿都不去!

我们哪儿都去!我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说罢,他转动目光,一脸满足地打量四周。

「这块地方可真不错!不仅阴凉,而且还能欣赏到美丽的风景!现在正是喝酒的好时候!伙计们!把啤酒都拿出来!我们喝个痛快!」

话音刚落,他便身体力行,率先扑向福特车的后车厢,他的同伴们紧随其后。

不一会儿,就见他们拎出一瓶瓶啤酒,然后大大咧咧地席地而坐,就这么无所顾忌地痛快畅饮起来。

从刚才起,李昱就一直在留心观察这伙「牛仔」的言行举止。

在察觉到他们那似乎不太正常的精神状态后,他忍不住地暗忖:

继「仙人跳」之后,我这是碰上「嬉皮士」了吗?

这伙「牛仔」的一言一行,非常符合李昱对于「嬉皮士」的大体印象。

当然,吐槽归吐槽,当前年代显然是不可能出现「嬉皮士」的。

大名鼎鼎的「嬉皮士运动」,得到20世纪60年代才会兴起。

这时,一道嘹亮的喊声将李昱的意识拽回现实:「异乡人,要不要过来跟我们一起聊天?我们还从没跟华人聊过天呢!」

林戈一边举著手中的啤酒,一边向李昱这般喊道。

冷不丁的邀请,使李昱愣了一下。

反正闲著也是闲著,跟他们聊聊天也好。

迅速打定主意后,李昱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软包红色万宝路。

「我可以抽烟吗?」

自穿越以来,因为不知道哪一款美国香烟才合他口味,所以他索性试遍了市面上所售

卖的每一种香烟。

抽来抽去,还是软包的红色万宝路最符合他的口味。

在20世纪初期,由于包装技术和材料的限制,市场上的香烟几平都是软包包装。

当前年代的软包使用软质的防潮纸,主要起到基本的包裹和保护作用,工艺简单,是绝对的主流。硬盒包装则因成本高、工艺复杂而极其罕见。

李昱前脚刚掏香烟出来,林戈等人便齐刷刷地相互对视,目目相看,交换著古怪的眼神。

下一刻,他们不约而同地伸手探入裤袋里掏出了跟李昱相同的软包红色万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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