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恐怖灵异 > 暴君偷听我心声后,奸臣都落马了 > 第10章 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凶手伏法,众人唏嘘不已。

    杀死朱琅的三人家境都不好,他们唯一的出路只有读书。

    可惜他们不努力学习,反而对比他们优秀的同窗生出歹意,这样的人就算在科举中拔得头筹,将来也是祸害!

    沈庆元做完收尾工作,发现女儿不见了。

    他四处找了好半天,才在角落里看到沈朝颜的身影。

    “颜儿?颜儿?”

    然而,沈庆元连续叫了沈朝颜好几声,沈朝颜才回神,“嗯、?爹爹,怎么了?”

    “你在想什么,如此入神?”

    “我在看他们。”沈朝颜指了指窗下几个捧书苦读的学子,回道,“爹爹,他们为什么不用笔写字,而是拿根筷子在桌上写写画画?”

    “这样可以省点纸和墨,你爹当年在书院读书的时候也这么干过。立则书院跟其他书院不一样,很多书院入学费用极高。而立则书院入学的首要条件是学子成绩,能进这里读书的学子,课业比别的学院好,这也是为什么殿试前三甲几乎都来自立则书院的原因。”

    “纸笔很贵吗?”沈朝颜上辈子家里条件好,这辈子也不愁吃喝,对大夏的物价和工钱没什么概念。

    “你可知学子置齐一套笔墨纸砚需要多少钱?”

    沈朝颜立刻用天书查了一下,“三四百文?”

    “是啊,买最便宜的文房四宝就要这么多银钱。可是一个成年男丁每天工钱也就五十文左右,若是偏远的乡下,工钱更少。穷苦人家想供孩子读书,是很艰难的事。别说笔墨纸都是易耗品,在大夏普通家庭根本买不起书,寒门学子都是借书抄阅。”

    沈朝颜点点头,“原来如此。”

    上次去逛街,她就瞧见有读书人摆摊帮人抄书,赚生活费。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读书成本压下去呢?

    让教育普及,让更多的人能上学识字。

    不求所有人都名留青史,至少能明辨是非,知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等进学堂念书不再遥不可及,像这种嫉妒同窗痛下杀手的事也会少很多吧。

    来立则书院了解完这起命案,沈朝颜触动很大。

    她跟沈庆元往外头走的时候,看到好几个学子蹲在有光的地方,拿碳笔在地上书写练习。

    她望着这个场景,脑子灵光一现,忽然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用笔墨费用昂贵,还耗时耗力,她是不是可以把碳笔改良一下,做成上辈子铅笔的样子?

    铅笔不仅成本低,易携带,而且使用方便,不仅学子们能用,普通人家日常记账记事也能用。

    “沈大人,请等一下。”

    沈朝颜还在思考如何搞事业,耳畔传来一道清朗的男声。

    她转头看向身后,只见一个长相周正文质彬彬的书生停在沈庆元面前,对他深深作了一揖,“多谢您替小生洗清嫌疑,请受小生一拜!”

    沈朝颜抬眼,往他头顶的简介扫过去:【张淮民,二十五岁,家境贫寒,敏而好学。】

    天书:【他就是差点成为替罪羔羊的张生,如果你没插手,按原剧情走,他会被抓进大牢,严审逼供下,屈辱地死在牢里。】

    沈朝颜:【所以,我是救了一条人命咯!】

    天书:【没错!宿主很棒哟!】

    沈朝颜:【哪里哪里,都是你的功劳。】

    天书:【没有没有,宿主人美心善,富有正义感。】

    沈朝颜跟天书商业互捧了一番,就听到她家爹爹指着她对张淮民说道,“这次案子多亏她帮忙,我们才能这么快破案。况且抓住凶手是本官职责所在。”

    “也许对大人来说,这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案件,可是对小生来说,大人抓住凶手也是救了小生,让小生不必受人指指点点,不必被人恶意谩骂,此等恩情,小生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两位大人以后如果有用得着小生的地方,小生必当竭尽所能!”

    沈朝颜看着他衣服上几处明显的墨渍和划痕,知道他被当成嫌疑人的这段时间肯定遭到排挤,受了不少委屈。

    沈朝颜回道,“我们只是做了分内之事,此案已经了结,你安心准备科考,将来做个造福百姓的好官,就是对我们最好的报答。”

    张淮民深深看了她一眼,郑重其事地承诺道,“好。”

    他一直把他们送到书院门口,等他们的身影彻底融入夜色才转身回去。

    沈朝颜心里装着别的事,并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这个时候的她自然想不到,将来他们还有再碰面的一天。

    第二天,沈朝颜开始着手制作铅笔。

    她按照天书提供的步骤,找来手指粗细的笔直树枝,把树枝锥了个对穿,又把石墨打磨得又细又长,然后用蜂胶熬制胶水,涂抹在石墨芯上,把石墨芯固定在细长的树枝里。

    顿时,一支古朴简易的铅笔就完工了。

    沈朝颜试用了一下,觉得效果不错,立刻去找沈临风,“二哥!”

    沈临风刚做完拉伸,一扭头便瞧见她兴冲冲的模样,“怎么了?”

    他如今瘦了一圈,身上的衣服穿着宽松不少,不过沈朝颜让他暂时别浪费钱做新衣服,而是帮他翻出一堆他前几年的旧衣服,让他先凑合穿。

    说是等他彻底瘦下来,再将衣橱来一次大换血。

    “二哥,我做了一支笔,你来试试我的笔!”

    沈朝颜说着,把他拉到湖心亭,从怀里拿出纸和笔。

    这支铅笔做工有点粗糙,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截品相不错的树枝。

    “这是什么笔?”沈临风抓过笔,低头仔细端详。

    “这是我发明的便携式炭笔!”

    沈朝颜滔滔不绝地跟他说了这支笔的优点,等他把一张纸都涂满,又问,“如何?好用吗?”

    沈临风平常不爱读书也不爱写字,但是画技不错,试用完她自制的笔,立刻露出发现新大陆的表情,“不错,这笔跟我平时用的炭笔很不一样,既小巧轻便,又不会把手弄脏,无论是画画还是写字,都特别顺手。”

    “等晚上爹爹回来,我再让爹爹试试,如果你们都觉得好用,我打算开一家铺子卖它!”

    沈临风闻言,立刻点头支持道,“没问题,我手里正好有些铺子,妹妹若想卖笔,我给几间铺子随你折腾。”

    “我月底进宫,就算现在立马把铺子开起来,也没时间打理。哥哥不如咱俩合作,我提供图纸和详细的制作方法,你咱俩五五分成。”

    沈朝颜决定开铺子并不是一时冲动,如果铅笔能在大夏普及推广,不仅他们能赚到钱,而且整个大夏子民都将受益。

    除此以外,她二哥有事可做,也能渐渐远离那群将来会害他背祸惨死的狐朋狗友。

    一举数得。

    “等你进宫,铺子我可以替你打理,银子我不需要,哥哥又不缺这点银子。”沈临风自然不可能要妹妹的钱,况且他不认为卖这种丑笔能赚多少银子。

    “那不行,不给你分红,你哪能用心给我做?卖笔前期还有好多准备工作要做,没那么轻松,你别想当甩手掌柜。”

    “行,哥哥都听你的!”

    自从沈朝颜出手教训过沈临风那帮二世祖的朋友后,沈临风当场被她的实力所折服,对自家妹妹是愈发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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